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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分校奉令该办师院——郑主任来遵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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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1943-07-10
正文快照:
本校分设□东之龙泉分校,顷奉,教育部令自三十二年度始,改办师范学院。本校自奉到此项训令后,即招开会议,等定下年度方针:(一)一年级全体学生,仍留分校,暑后续修二年级:(二)文理农工二年级生,暑后统入遵义本校,续修三年级,每人各发旅费二千元,在分校增班费二十万元内开支:(一)其成绩在六十五分以下,及借读各生,□不发给旅费。
期次:
第121期
来源:
国立浙江大学校刊复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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