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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高法院捐赠本校法学院清寒学生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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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1947-04-21
正文快照:
昨准浙江高等法院烈公院长长浙司法二十周年纪念委员会函以该院院长郑公烈孙主浙司法,已历二十年,该会同人酬资纪念,提成捐赠本校法学院优秀清寒学生奖学金国币一千万元,嘱查照订定保管及给奖办法见复,本校经先函鸣谢,拟俟订定给奖办法后,再行具复。
期次:
第149期
来源:
国立浙江大学校刊复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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