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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中国的宪法新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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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卢建平
出版日期:
1999年11月20日
正文快照:
新中国成立后共立五部宪法:一是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临时宪法);二是1954年宪法;三是1975年宪法;四是1978年宪法;五是1982年宪法o1982年宪法是中国的现行宪法。由于宪法颁行以后中国改革开放发展神速,在许多重大问题上宪法的规定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因此修宪势在必行。迄今为止,中国已对1982年宪法作了几次修改。第一次修宪涉及国有、集体土地的有偿使用、转让、出租等;第二次修宪明确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次宪法修正案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十五大报告的精神,在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完成政府换届工作以后,于1999年3月15日由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此次修宪与以前相比,意义更为重大。
期次:
第31期
版次:
3
来源:
浙江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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