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下载 在线预览 在线预览

城市学院面向全校设立“教改基金”

浏览量:33下载量: 0
作者:
徐波
出版日期:
2000年01月20日
正文快照:
本报讯日前,“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教学改革基金条例”正式出台,成为迄今为止我校仅有的面向全校的学院级基金。根据已公布的基金条例,凡承担城市学院各类教学和管理工作,或将教改成果应用于城市学院的浙江大学教师和干部均可申请.本基金。选题应切合城市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实际,立意新颖,改革力度大,且操作性强。课题内容涉及教学材料、授课方式方法,以及学生的评价体系;或专业整体培养模式、产学研合作、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全面素质教育及课程体系建立等。经学校同意,凡由本基金资助的项目一律视同“浙江大学课程建设项目”,并享受同等待遇。通过鉴定的成果,还可推荐申报学校、省市和国家各级教学成果奖。
期次:
第37期
版次:
2
来源:
浙江大学报

作者相关文献

本期相关文章

浙江大学档案馆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联系我们: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48号,0571-88273131

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同方知网数字出版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资源上传  |  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