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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开展在《专业证书》结业生中进行大专学历教育的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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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2000年04月10日
正文快照:
本报讯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新世纪人才工程的决定》,进一步推进“科技兴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大力提高我省M人员的知经省教委、省人事厅批准,我校被确定为首批在《专业证书》教学班经济管理、行政管理、法律、房屋建筑工程四个专业的结业生中进行大专学历教育的试点学校。根据文件规定,凡已获得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均可凭身饰正和与所报对口专业的《专业证书》向当地县(市)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段,并加参全国成人高考,达到一定分数录取后,学员学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和实曜辩环节,成绩合格,颁蟀省教委验印的统一印制的大专毕业证书。这项试点工作开展旨在探索学历教育的新途径,扩大办学渠道,服务于地方的经济建设。
期次:
第42期
版次:
2
来源:
浙江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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