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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要成为推广普通话和示范单位、未获相应等级证书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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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凤仪
出版日期:
2000-09-20
正文快照:
本报讯9月12日,在全国第三次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字宣传周来临之际,我校召开校推普工作会议,省教育厅副厅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志强、副校长来茂德出席会议并讲话。校教务部有负责人就前阶段我校推普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时段工作意见。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20多名委长参加会议。会议提出,浙江大学作为向世界一流大号目标迈进的全国重点大学应成为推广普通话和使月规范字的示范单位。掌握并使用一定水平的普通话是合格教师一可必备的条件和职业素质。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今后天应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未获得相应等级证书的卑师,视为业务考核不合格,不得普升高一级教师职务更不得评为优秀教师。到2005年教师和学生的普逼话水平要基本达到规定要求。
期次:
第52期
版次:
1
来源:
浙江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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