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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在天台县建立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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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文辉
出版日期:
2000-11-20
正文快照:
本报讯11月12日下午,我校研究生院与天台县人民政府在天台县社保局六楼会议室正式签署协议,建立“浙江大学研究生天台县社会实践基地”。这是我校在台州地区建议的首个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按协议规定,天台县每年接受并支持我校研究生赴天台参加研究生挂职锻炼、研究生科技服务团、博士生报告团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以锻炼研究生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同时为天台地方政府和企业开展科技服务及咨询活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校党委副书记陈子辰、台州市副市长胡斯球分别代表学校和天台县政府在协议书上签字。校党委副书记庞学校、党委研工部副部长金海燕、校博士生会有关成员出席了签字仪式。13日,校博士生会一行7人,对天台县有关的乡镇和企业进行了认真的考察。此次考察旨在为日后的挂职人员的选派工作作准备。
期次:
第57期
版次:
2
来源:
浙江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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