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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军区依托我校选拔培养后备军官工作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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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2002-05-20
正文快照:
本报讯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在我校选拔培养后备军官工作全面启动。这是我校与南京军区签订《南京军区依托浙江大学选拔培养军队干部协议书》后首次在校选拔培养后备军官。后备军官的选拔对象是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被录取,或符合保送条件被保送入学的在校一年级、二年级和部分三年级本科生及一年级研究生。选拔对象条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择优选拔,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特长生优先选拔。鼓励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积极参加选拔。选拔国防生的基本条件是:(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献身国防事业,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二)学习成绩平均在'良好以上。(三)年龄条件:毕业时不超过25周岁。(四)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视力标准可适当降低。国防生在确定后,自批准之日起,即享受南京军区提供的国防奖学金,目前按每人每学年5000元人民币的标准确定,其中学杂补助费3000元人民币,生活补助费2000元人民币。毕业入伍后的待遇:国防生毕业入伍后,当年7月即为军队干部,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制,集训、见习期满后,下达任职命令,其职级待遇为:博士生一般为正营职(专业技术十级),授予少校军衔(文职六级);硕士生一般定为正连职(专业技术十二级),授予上尉军衔(副连职(专业技术十三级),授予中尉军衔(文职八级)。到边远艰苦地区部队或指挥岗位工作的,可以不实行见习期,自批准入伍之日起确定职级和军衔。除组织安排外,个人5年内不得退出现役。
期次:
第95期
版次:
2
来源:
浙江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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