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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中心学习新《邮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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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2009-06-12
正文快照:
本报讯为适应新形势下的邮政服务理念,更好地为校园邮政通信服务,通信中心邮政部日前组织全体邮政职工对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进行了学习。新的邮政法对信报箱、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与经营、邮件损失赔偿等热点、难点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更具有可操作性。大家纷纷对条文的理解以及如何贯彻实施等发表看法,一致表示要有“以人为本、监管为民、提升服务、促进发展”的理念,支持通信中心的发展,协调解决我们中心发展中的问题,维护通信中心的良好声誉。
期次:
第328期
版次:
2
来源:
浙江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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