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下载 在线预览 在线预览

教部令知各机关公文自称均用[本]字

浏览量:47下载量: 0
出版日期:
1931-05-09
正文快照:
行政院因据所为各部会长面陈,近时各机关行文习惯,上行者每于院部会省市政府公署之上,冠以[敝]字或[本]字,用字参差,至不齐一,特呈请国民政府通令各院部会,并转饬所属机关嗣后无论上行平行或下行公文于自称时一律于机关各科之上冠一[本]字如本院本部本会本府本署之类,巳奉国民政府核准并经训令各机关嗣后公文无论上行平行或下行,其自称当一律于本机关上冠一[本]字云。
期次:
第53期
来源:
国立浙江大学校刊

本期相关文章

浙江大学档案馆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联系我们: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48号,0571-88273131

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同方知网数字出版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资源上传  |  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