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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大学代办高级工科中学则已经浙教厅备案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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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1931-05-16
正文快照:
本大学代办浙江省立高级工科中学学则已由本大学订定并函致浙江省教育厅备案茲将学则全文公布如左:国立浙江大学代办浙江省立高级工科中学学则。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本中学以养成工业技能人才为宗旨;第二条 本中学暂设电机机械染织土木四组其修业年限均为三年。第二章 始业及开学休假 第三条 本中学以秋季为始业期;第四条 本中学每学期开学及休假日期均照浙江省教育厅颁布之中等学校学校历之规定。
期次:
第54期
来源:
国立浙江大学校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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