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下载 在线预览 在线预览

教部令发主管官署修正人民团体章程办法

浏览量:45下载量: 0
出版日期:
1931-06-27
正文快照:
本大学奉教育部第九就八号训令略谓关于人民团体章程应依法送由当地党部转呈上级党部核准备案。在核准后,主管行政官署可否再加审核修正,尚无明文规定。现经中央决定办法三项,合兴通饬组照云云。茲将是项办法分录于后:(一)人民团体章程经当地高级党部核准后,主管官署认为有修改之必要时,得提出修改意见函商当地高级党部决定修改。
期次:
第60期
来源:
国立浙江大学校刊

本期相关文章

浙江大学档案馆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联系我们: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48号,0571-88273131

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同方知网数字出版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资源上传  |  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