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下载 在线预览 在线预览

教部规定东北各大学及留日归国学生在各校借读及旁听待遇办法

浏览量:49下载量: 0
出版日期:
1931-12-12
正文快照:
本大学奉教育部第二〇二三号训令,规定东北大学及留日归国学生在各校借读及旁听待遇办法,原文如下:[查东北各大学及留日归国学生,历经各校收容借读或旁听,兹规定待遇办法如下:(一)借读生,应遵照各该校一切校章,参加各种考试,所皆学分,经各该校试验及及格后,俟各该生原校恢复,各回原校时,学分准照移转。]
期次:
第76期
来源:
国立浙江大学校刊

本期相关文章

浙江大学档案馆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联系我们: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48号,0571-88273131

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同方知网数字出版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资源上传  |  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