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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厅函请宣示学生注意邮件之递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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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1932-03-20
正文快照:
浙江省教育厅教字第一〇〇号公函,以准浙江省政府秘书处函,奉主席发下浙江省邮件检查所呈请转知各学校当局宣示学生以后对于发出邮件不得以讹传讹,俾免中途被扣文件,交由教育厅教办等因,特函请本大学查照。按浙江省邮件检查所原呈,略谓自沪变发生之后,敌机敌舰,不时来浙窥伺,杭州市民近有向亲友或家属通讯者,往往道听途说,不问虚实,张大其词。
期次:
第83期
来源:
国立浙江大学校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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