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下载 在线预览 在线预览

国立浙江大学各学院院务会议规程

浏览量:61下载量: 0
出版日期:
1932-09-10
正文快照:
第一条 本大学各学院依照本大学组织规程第十九条之规定,设院务会议。第二条 院务会议以各学院院长、副院长、各系场主任、教授、副教授组织之。第三条 各院军事教官体育讲师生活指导员遇必要时得由院长请其参加院务会议。第四条院务会议以院长为主席。各学院教务员为纪录,院长因事缺席时由副院长主席,未设副院长之学院,则由院长指定一人主席。
期次:
第102期
来源:
国立浙江大学校刊

本期相关文章

浙江大学档案馆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联系我们: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48号,0571-88273131

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同方知网数字出版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资源上传  |  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