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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休学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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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1932-09-10
正文快照:
一、学生如因重病经医生证明或重要事故经家长或保证人之证明,得暂请休学。二、休学须经大学许可。三、休学期限,以一年为度,期满不来校复学者,以退学论。
期次:
第102期
来源:
国立浙江大学校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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