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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三家企业在我校设立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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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2004-11-10
正文快照:
本报讯10月28日下午,“浙江大学王锦云助学金”、“浙江大学鑫城助学金”、“浙江太学中城助学金”签字仪式暨首次颁奖仪式在浙大玉泉邵科馆举行。仪式由校党委副书记郑造桓主持,副校长黄书孟分别与温州市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王锦云、温州市鑫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木增权、温州中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怠经理倪明连在助学金协议上签字。这三个助学金是由温州市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温州市鑫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温州中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捐资20万元人民币设立,主要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生涪贫困的教育学、体育教育、高等教育、法学、建工、管理和经济等学科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助学金设立单位每年共资助30位困难学生一学年的助学金,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5000元人民币。受资助的学生按民主评议,至下而上,以“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确定。三位总经理为获得助学金的同学颁发了助学金证书,并与获得助学金的学生座谈。
期次:
第156期
版次:
1
来源:
浙江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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