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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规则:校园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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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洪年
出版日期:
2005-03-20
正文快照:
国有国法,家有家风,校有校纪。有的是明文规定的,如《学生守则》,条条款款,有章可循。但一个人生活,其所包括的内容很多,方方面面,不可能什么都作出明文的规定。如今,又有“潜规则”一说。它虽然没有明文的规定,但却如同有明文规定一样,是需要人们自觉遵从的。例如集体宿舍晚间熄灯的时间不超过11点钟;不把垃圾随废水倒入水槽以免下水道堵塞;在食堂里不把吃剩的饭菜随意丢弃;在阅览室里不涂抹或撕下自己所喜欢的图片和文章,等等。这些属于道德范畴的“潜规则”,对于构建一个平安社会和和谐环境十分重要。
期次:
第165期
版次:
3
来源:
浙江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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