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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的“法庭”——走进浙大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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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静休
出版日期:
2005-12-30
正文快照:
学校被称为“圣洁的殿堂”,为了维护教学秩序和教育环境,有权对违反校规的受教育者予以处分。但是在实施处分失实或失当的情况下,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侵害,那如何使学生面对的不仅仅是“利剑”,更有公正的“天平”呢?在学校的一间会议室里,主持人先宣读了学校关于给予某同学的处分决定。其后,事情的知情者详细陈述事情的经过。然后,委员会成员向事情的知情者提出疑问。在整个过程中,委员会成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最后全体投票表决。以上的情景,是浙大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召开成员会议的一幕。
期次:
第188期
版次:
3
来源:
浙江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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