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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批准试办示范性软件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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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单泠
出版日期:
2002-03-10
正文快照:
本报讯教育部近日发文,正式批准浙江大学等35所教育部所属重点高校试办“示范性软件学院”。教育部对“示范性软件学院”复合型、应用型软件人才的培养,无论在办学模式、录取方法、培养模式等方面都给予了极大的自主权,”示范性软件学院”的招生可以在二年级后的在校本科生中招收,也可面向社会招收已有大学本科学历的第二学士学位和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这是教育部为适应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和软件产业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要而出台的特殊政策。2000年春,出席全国人代会的我校校长潘云鹤提出了“依托国家高水平大学组办网络与软件学院,跨越式培养软件人才,推进我国信息技术产业快速发展”的建议。这一提案得到了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全国各大媒体也相继作了报道。2001年春,浙江大学在全国成立了第一个“软件与网络学院”并于当年6月招收了首批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今年,浙江大学计划招收150名脱产和在职的软件工程硕士生,250名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150名校内转专业学生。
期次:
第89期
版次:
2
来源:
浙江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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