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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训令(第五四零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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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1933-04-29
正文快照:
令国立浙江大学查更名改姓,内政部定有规则,在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并有必须呈报本部之规定。良以姓名一端,至郑重也。名字别号,繁称杂署,为吾国之特殊风气,惟在公文书上,向例以用一名为主。近来世界交通,一般人士,并用增用外国文之译名,以应事实之需要。本部鉴于近来国人译名,颇不一致,有以国音拼译者,有以方音拼译者
期次:
第131期
来源:
国立浙江大学校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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