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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现代远程教育的若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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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2000年06月30日
正文快照: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几点意见,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在招生、教学、毕业证书.的发放等方面都享有依法自主办学的权利。具体的政策是:1、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具有教学、技术管理与服务的职能,可以开展学历和非学历的远程教学工作,负责校外的网络教学。2、学院可根据本校已经具备的学历学位授予权资格,与学校职能部门共同商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研究生课程进修班、高中起点本科、专升本等层次的学历学位远程教学工作。3、学院可根据社会需求,在专业设置方面享有一定的自主权。4、学院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多种形式招生,如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录取学生或自行组织考试录取学生,还可以实行开放办学,宽进严出,由学校自行规定招生形式和入学标准。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学院的办学能力自行制订,招生范围不受限制。
期次:
第50期
版次:
4
来源:
浙江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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