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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训令第一二二七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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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1933-12-02
正文快照:
令浙江大学准行政院秘书处函开:[奉院长谕:[据江浙丝绸机织联合会常务委员王介安呈请四项:一、重申前令,限制公务人员服用国货,二、于麦棉借款拨二千万元,作办人造丝厂基金,三、暂免人造丝进口税,四、请教育部严令各学生教员穿国货衣服,等情一案,除第二项请拨棉麦借款,经函请全国经济委员会统筹办理外,其一、三、四项,应分交内政,财政,教育三部]等因;相应抄同原呈,函达查照]等因。
期次:
第154期
来源:
国立浙江大学校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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