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下载 在线预览 在线预览

国立浙江大学代办浙江省立高级工业职业学校训育处办事规程

浏览量:42下载量: 0
出版日期:
1934-02-24
正文快照:
一、训育处设主任一人,训育员一人至二人。二、训育主任训育员共同负训育之责任。三、训育处之职务如下:1、考查学生之品性并训导之;2、查察学生之勤惰及康健;3、实施普通纸奖掖及训诫;4、处理关于舍务上之设施及规划事项;5、评定学生之操行成绩;6、处理关于学生入舍退舍事项;7、查察自修室宿舍之秩序及整洁;8、察核学生集会及揭告等事。
期次:
第161期
来源:
国立浙江大学校刊

本期相关文章

浙江大学档案馆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联系我们: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48号,0571-88273131

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同方知网数字出版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资源上传  |  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