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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人道力量,弘扬红十字精神,我校被评为首届全国红十字模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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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2008-02-22
正文快照:
本报讯在日前结束的中国红十字会第八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暨全国红十学模范校表彰会议上,我校作为全国红十字模范校得到红十字会总会和国家教育部的联合表彰。校党委副书记、红会会长叶高翔教授作为浙江省的七名代表之一出席会议并代表浙江大学作了经验介绍。浙江大学红十字会成立于1960年,是全国最早成立红十字会组织的高校。多年来,浙大红十字会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会精神,遵循学校红十字会“救死扶伤、扶贫济困、敬老助残、助人为乐”十六字方针,踏踏实实开展各项工作,并以此教育熏陶全体学生。校红十字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浙江大学先后被评为浙江省红十字先进集体和“浙江省红十字示范校”,三次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评为先进集体,最近又被授予“全国红十字模范校”荣誉称号。我校红十字会有着健全的组织和规范的管理制度。学校非常重视红十字会工作,从60年代成立至今,一直都是由学校校级领导担任红十字会会长,相关部门的领导担任副会长、秘书长。目前,由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分管学生的副书记及学生会员组成理事会。理事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及时研究、总结、部署红十字会工作并设置了不同层次的分会。在每年新生入学之际,校红十字会都积极着手发展新会员,每年发展会员1000余名。
期次:
第273期
版次:
2
来源:
浙江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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