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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六们名同学获得首批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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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智涛
出版日期:
2008-03-07
正文快照:
本报讯2月19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复,通过了浙江大学申请的关于2007年首批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的学生名单。我校共有6名同学获得此次资助。2007年是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的启动年。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是针对自愿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或3年以上的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而设立的,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中央财政代为偿还。电气学院杨文臣、陈勇、李俊超、生仪学院邓志伟、机能学院张峰、建工学院唐舸共六位浙大07届毕业生自愿到祖国的西部去,到艰苦的地方去磨练自己、为国家的发展、西部的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他们与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等签订了至少三年的服务合同。这种难能可贵的精神得到了学校和国家的肯定,也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由中央财政拨款为其偿清在校期间的所有的国家助学贷款及利息,其中本金共计12万元。
期次:
第275期
版次:
6
来源:
浙江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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