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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聘请5位文物专家协助,开展之江大学旧址保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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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200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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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3月3日上午,之江大学旧址保护工程专家聘请会议在之江校区7号楼会议室召开。张土乔副校长主持本次会议并发表讲话,省、市文物部门有关领导、专家出席会议,之江校区管委会、房地产管理处、光华法学院、建筑设计院等学校相关部门及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在各方努力下,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江大学旧址保护工程修缮方案年前获得了国家文物局的批复意见。为进一步做好后续工作,加快建设进程,争取省、市文物部门更多的政策支持,学校决定聘请5位省、市文物专家协助之江大学旧址保护工程的开展,对工程实施中所涉及的规划及修缮设计、招投标、施工等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张土乔代表校方向5位专家颁发聘书,并感谢他们对浙江大学工作的大力支持。同时,他也对之江大学旧址保护工程后续工作的实施提出了几点要求,对相关部门、单位的具体责任做了进一步明确。他希望大家齐心协力,严格按照《文物法》、《招投标法》的规定开展工作,努力将之江校区旧址保护工程打造为精品工程。会议上,光华法学院院长孙笑侠教授介绍了法学院相关情况,并提出了对保护建筑修缮的想法和期待;设计人员就批复意见中的有关问题与专家及相关部门、单位交换了意见;专家们对在做好保护和修缮工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及招投标、施工中等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指导性建议。
期次:
第276期
版次:
1
来源:
浙江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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