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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卫校长为“求是导师学校”第二期学员班作精彩报告,提出导师应当遵守的十个基本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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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彦之
出版日期:
2008-04-18
正文快照:
本报讯4月11日,校长杨卫应邀在紫金港校区小剧场为“求是导师学校”第二期学员班的学员们作了题为《导师要则》的精彩报告。报告会由副校长来茂德主持。杨卫演讲开始坦率地告诉学员,他原定题目为《导师十诫》,之所以在开讲当日改为《导师要则》,原因在于可以结合自己的求学与教学经验,在阐述浙江大学办学精神———求是创新的同时,以劝慰性的、温和告知性语言劝诫导师在学术过程中如何求是创新并如何教导学生求是创新。杨卫提出了导师应当遵守的十个基本守则,或称“十诫”。一诫“只当老板”。导师不能以老板自居,学术面前人人平等。应当在学术、道德上为人师表,为学生争取到资助与科研项目,并由此建立自己的权威,导师的最高境界不是门徒满天下,而是桃李满天下。二诫“尽做监工”。导师不能把学生视为劳动力和下属。导师应该激励为主,监督为辅。研究生导师的科研项目组,应当具有良好的互动学术生态,要激励学生,发挥创造力,循规蹈矩的学生往往没有创造力。
期次:
第281期
版次:
1
来源:
浙江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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