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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依法治校,创新民主管理,我校举行首次规范性文件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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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晓敏
出版日期:
2008-04-27
正文快照:
本报讯4月22日,《浙江大学教职工行政处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听证会在玉泉邵科馆201会议室举行。这是自我校实施听证制度以来,举行的首次规范性文件听证会,是我校在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上做出的一项创新举措。通过自由报名,来自教育学院、外语学院、建工学院和信访办公室、工会、继续教育管理处、宁波理工学院等学院和单位的近10名教师代表参加了会议并提出―十余条意见。听证程序科学民主,本次听证会程序严格按照《浙江大学听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来执行。参加听证的每位教师代表提出意见或建议,并与人事处、监察处等制文部门的代表进行了互相辩论,主持人还给了与会代表自由发言的机会,探讨了与教职工行政处分规定相关的一些问题。在听证会结束后,听证委员会将形成《听证会纪要》,由人事处、监察处等制文部门根据该纪要形成《听证意见处理报告》。在规定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时,《听证意见处理报告》将作为附件提交作为审议时的参考,从而保证该规定的制定能够很好的反映民意,提高决镶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期次:
第282期
版次:
2
来源:
浙江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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