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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和完善信访工作新机制——访信访办主任冯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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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楼文
出版日期:
2006-06-02
正文快照:
国务院《信访条例》已实施一年了,我校在具体贯彻落实中出台了哪些新举措?取得了哪些新成效?下一步将如何继续深入贯彻实施?记者围绕这些问题采访了学校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兼信访办主任冯亚非同志。问:国务院《信访条例》提出了信访事项“三级终结制”,对此学校是如何贯彻落实的?答:这次新条例对信访事项的办理、复查和复核“三级终结制”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和教育部信访工作会议精神,高校内部的学院、部处或单位是首先办理信访事项的机关,信访人如对办理机关的处理意见不服,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学校提出复查请求,由学校信访事项复查小组作出复查意见,如果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教育部或省信访局)请求复核。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学校各单位、各部门不再受理。
期次:
第205期
版次:
2
来源:
浙江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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