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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习问与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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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2006-08-29
正文快照:
浙江大学研究生培养的有关规定:1、关于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组织。浙江大学以科研创新为核心组织研究生的培养过程,强调课程学习环节与科研创新环节的并行和互动。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或导师组的指导下,应根据专业要求和个人特点制订个人学习计划,可根据科研工作需要灵活安排课程与论文,研究生学什么、何时学、怎么学可根据论文的进展确定。2、关于研究生课程与学分。研究生课程包括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两大类。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两部分。选修课程包括专业选修课、跨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三部分。在论文答辩前完成课程学习。全校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硕士研究生应修最低总学分26学分,博士研究生应修最低总学分14学分,直接攻博研究生应修最低总学分38学分。各个专业在符合上述全校研究生应修课程的最低学分数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提出各自的学分数要求。
期次:
第210期
版次:
3
来源:
浙江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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