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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泰斗杏坛贤师——李浩培院长诞辰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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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瑞淡
出版日期:
2006-09-01
正文快照:
今夏7月6日,是蜚声中外的当代国际法泰斗,早年协助竺可桢校长创建我校法学院,并为首任院长的李浩培先生诞辰100周年。作为母校法学院第一届学生,忆昔程门立雪,不胜寸草春晖之情,谨勉缀本文,以志景慕,并寄哀思。李师从小勤勉好学,颖悟过人。1925年进上海持志大学文科,凭自己的聪明和努力,一个学期修习完毕两个学年的课程,取得资格,转入东吴大学法科。在学四年中,自食其力,勤工俭学,非常辛劳艰苦。1928年以优异成绩(第二名)毕业,获法学士学一位,旋在中学执教并兼律师业务。1935年,考取公费留英,翌年,进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深造,专攻国际法和比较民法。1939年9月,“二战”爆发,毅然中断学业,回来报效祖国,在武汉大学任教。1945年,由于竺可桢校长求贤若渴,亲诣上海,登门盛情邀请,才来浙大筹办法学院,出任院长。 在竺校长和李院长的精心策划和积极筹备下,母校法学院于1945年10月成立,许多热心教育、造诣精湛的师长,从四面八方纷至沓来,荟萃一堂,使它在创建伊始,就声誉鹊起,引人瞩目。1949年秋,法学院停办后,李师去北京,先后任职于国家法制局、国际关系研究所、外交学院和外交部。
期次:
第211期
版次:
4
来源:
浙江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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