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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省立高级工业职业学校训育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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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1934-12-22
正文快照:
一、根据本省中等学校训育暂行标准第一条之规定,规定实施细则如左:Ⅰ、国防方面:1.注重军事训练;2.提倡国防演讲;3.敦请名人演讲关于国防事项。Ⅱ、体格方面:1.辅导组织各种运动团体;2.辅导举行各项比赛;3.注意清洁卫生;4.注意学生疾病;5.厉行学生作息时间表;6.禁止妨碍身心之嗜好。Ⅲ、德性方面:1纪律 在个人方面,指导学生按时工作和游戏;在团体方面,养成学生遵守规则的习惯,发挥团体的精神。2.礼节 指导学生,无论在校内校外,均能讲求相当礼节。3美德 利用各种团体活动,养成学生自立、负责、公平、正直之美德,互助、合作、勇敢、奋发之精神。
期次:
第196期
来源:
国立浙江大学校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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