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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学生膳费每名十六元规定于十一月一日缴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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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1935-10-19
正文快照:
本大学总务处,于十月十二日,揭示第一二〇号通知书,通知全体学生云:[查本大学及代办职校本学期学生膳费,系分两期缴纳。第二期每名银十六元,规定于十一月一日缴付,务各于是日前往本处会计课照缴,不得延迟!特此通知。]
期次:
第224期
来源:
国立浙江大学校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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