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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浙江大学教务处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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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1936-02-22
正文快照:
案查学生爱国表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学业,否则不给学绩,迭经行政院及教育部通令,并经本大学公布,仰铨体学生一律遵照在案。茲查本大学一部份学生,因闻上号方面有某纱厂工人时间,乃发起除外募捐,以是救济情事。本人除一面亲自劝导,嘱在郑重考虑外;为明瞭事实真相起见,经一长途电话,向上海暨南大学方面调查。据报工厂时间,已有相当解决,上海各校亦极安谧。据此,特将详情公布。仰诸声纳感情于理智之中,维护教育之生命。
期次:
第238期
来源:
国立浙江大学校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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