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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关公务人员私人通信 概不得用公用信笺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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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1936-04-18
正文快照:
本大学于日昨奉 教育部训令,嗣后各机关公务人员私人通信,概不得用其机关之公用信笺信封,违者从严惩处。兹将原令全文,揭载如次:案奉 行政院第二〇一六号训今开:[嗣后各机关公务员私人通信,概不得用其机关之公用信笺信封,违者定予从严惩处,以重公物,而杜流弊。除分行外,合行令仰转饬所属一体切实遵照。]等因;合行令仰遵照。此令。中华民国 廿五年 四月 部长王世杰
期次:
第245期
来源:
国立浙江大学校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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