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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第八届教代会教师代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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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2019-04-26
正文快照:
人文学院教授楼含松 深化机制改革,激发学科活力 我代表人文学院汇报我院“一院一策”改革的一些基本情况。改革的内容不一定有普遍性,仅供大家参考。 首先,为何要改革?第一是“主体不明,关系不顺”。校院两级管理造成系的虚化,而学科建设的主体是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主要在研究所,在此前的体制下一级学科无法很好地统筹二级学科。第二是“水平参差,动力不足”。人文学院学科多,但水平参差不齐,问题各有不同。由于学科建设的主体责任不明确,资源配置不到位,造成学科动力不足,第三是“学科呼吁,领导重视”。各学科在纵向、横向的比较下,认为阻碍学科发展的最大原因是学科不独立,诉求很强烈。 其次要介绍的是改革的重点。改革的目标是契合学校“双一流”建设和“三步走”的战略,加快学科建设,改革的宗旨是“入主流、强特色,扩影响”,改革的方向是“学院统筹,重心下移,强化主体,激发活力”。具体而言,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学院统筹”主要体现在管理和服务。学院党委负责全院党的建设和思政、宣传、纪检和学生工作等,学院行政统筹学科建设,协调和组织学术评价,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通识教育、继续教育的统筹管理,以及跨学科研究和新型交叉学科的组织与管理等。 “强化主体”主要体现在加强系这一级的权责,具体在四个方面:第一是明确系作为学科建设的主体,明确系统筹协调二级学科(研究所),将学科建设资源(主要是人、财、物)的配置权尽量下放到系。第二是提升系的工作层级,赋予更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同时完善系的班子和行政资源配置。第三是完善学术治理结构。在系的层面,由校内校外的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学院重组学术委员会。学科专家委员会和学院学术委员会有相应职权,审议决定相关学术事务、学术评价等,体现教授治学的精神。第四是加强院系沟通,通过系主任联席会议,交流各学科的建设进展,共同讨论研究学科建设重要事项,形成意见,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实施。 作为全校首个“一院一策”改革单位,从2018年6月正式启动以来,一些方面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在改革进程中我们也有一些困惑和思考:一是学院统筹与学科自主之间的矛盾;二是发展需求和资源限制之间的矛盾;三是如何有效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期次:
第708期
版次:
2
来源:
浙江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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